【检察故事】持有枪支还是制造枪支?检察官还原案件真相
18.06.2015 18:14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6月18日讯(冯顺 叶怀求) 5月26日上午10点,随着法槌的落下,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肖某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面对这一结果,肖某祥却长舒一口气,如果不是泰宁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认真细致,他的罪名将是非法制造枪支罪,刑期将至少三年。 这是怎么回事?事情得从去年8月的一天说起… 去年8月的一天深夜,肖某祥携带一把由射钉枪改装成的枪支到泰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办案民警在讯问时,讲哥们义气的肖某祥没有把改装制造这支枪的真正罪犯交代出来,而是打算自己扛下该罪名,但对造枪的原理与程序却无法自圆其说。去年11月,案件侦查结束,泰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将肖某祥的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公诉科请求提起公诉。
细心的主办检察官在审核案件的证据链时发现了疑团。认为仅凭已有的证据难以认定这把枪就是肖某祥改装制造的,无法排除枪是他人制造的可能。为了信守“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承诺,主办检察官先后两次将肖某祥的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进一步理清案件,完善证据链。在此同时,主办检察官还多次提审肖某祥,然而肖某祥却一直没有改口。
面对挫折,主办检察官没有气馁,他们再偿试着把肖某祥的家属召集到检察院,通过耐心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仔细分析案件存在疑团的情节,不仅让他们明白了非法制造枪支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罪名,而且告诉他们两个罪名的刑期也完全不同。前者的刑期在三年以上,而后者的刑期则在三年以下。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再耐心正确引导他们帮助搜集并提高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主办检察官深入细致的工作,肖某祥的妻子张某某终于记起来,家里有一张写有“床底下的东西是耀哥的”内容的明信片。她赶紧将名信片找出来并交给了主办检察官。随后,主办检察官顺藤摸瓜,配合办案民警一举将改装制造枪支的“元凶”“耀哥”抓捕归案,成功还原了这起案件的真相,并最终侦查清楚了肖某祥和“耀哥”各自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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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015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