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传华参加教师招考录用有关情况的说明
09.08.2017 17:16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现就林传华参加今年连江县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连江县教育局作出对林传华不予录用的决定,我厅认为,林传华属残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连江县教育局应根据《教师法》(1993年)、《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2年)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予以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录用。仅根据我厅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2.我厅已责成福州市教育局、连江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工作。
3.我厅正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衷心感谢媒体的关切,后续相关情况我厅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9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9.08.20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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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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