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林业经济运行情况及2013年工作重点

30.05.2014  20:26
2012年福建林业经济运行情况及2013年工作重点 福建省林业厅 (2013年元月7日)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大力支持下,全省林业系统按照改善生态、改善民生要求,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省林业经济运行状况平稳,林业各项工作推进顺利,继续保持了好的发展势头。 一、2012年林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 ) 营造林生产任务全面而成 一是 300 万亩造林任务超额完成。 据统计,全省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331.2万亩、占总任务的110.4%,加上去年701万亩,两年完成造林绿化1032万亩,创历史新高。其中:人工荒山造林完成94.6万亩,人工更新完成34.1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完成45.5万亩,非规划林地造林完成53.7万亩。 二是城乡绿化加快推进。 2012年,全省“四绿”工程完成213.6万亩,其中:绿色城市15.4万亩、绿色村镇31.7万亩、绿色通道7.3万亩、绿色屏障(三沿一环)159.2万亩。全省“四绿”工程投入48.3亿元、植树1.23亿株,特别是在639公里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两侧按照“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完成造林绿化3.04万亩、占任务的103%,“四绿”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城乡绿化水平,得到国家充分肯定。今年3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造林绿化表彰大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并被全国绿委授予“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 三是全力保障种苗生产供应。 加强育苗计划的安排与落实,抓好全省造林绿化苗木的供需余缺调剂。今年全省共提供各类造林绿化苗木4.85亿株,其中“三沿一环”林分修复和沈海高速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阔叶、彩叶绿化苗木350多万株,为超额完成今年造林绿化任务提供了苗木保障。组织指导全省共完成大田育苗7556亩,培育容器苗和组培苗1.15亿株,预计可产各类合格苗木4.92亿株,其中绿化苗5385万株、油茶苗3693万株,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苗木生产总量可以满足今冬明春造林绿化需求。 四是森林经营扎实推进。 持续推进造林方式由炼山向不炼山转变,全省不炼山造林比重已超过80%,推进林木主伐由皆伐逐步向择伐转变,全省择伐面积达30.1万亩,比增6.7%,积极开展丘陵山地茶、果园生态治理,治理19.6万亩,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完成森林抚育面积800多万亩,封山育林面积742.2万亩。森林科学经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五是启动实施国家木材储备基地示范项目。 2012年,国家林业局率先在福建等7个省(区)启动实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项目,并提出的我省要在创新基地建设模式、经营机制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做示范、出经验的要求,安排我省基地建设任务28.55万亩,在邵武、顺昌、建阳、尤溪、大田、华安、永春7个县(市)和15个国有林场实施。全省已完成建设任务21.73万亩,占总任务量的76.1%。 ( ) 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一是林产工业平稳增长。 林业产业召开了“政企、银企、科企”对接会,推动林产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等非木质利用为主的新兴产业,依托森林公园、“森林人家”品牌,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业,有效促进了绿色增长。预计2012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010亿元(其中:一产560亿元、二产2350亿元、三产100亿元)、比增17.6%,位居全国前列。新增中国驰名商标6枚(累计19枚)、省名牌产品55个(累计165个)、上市企业2家(累计18家)。 二是闽台合作继续深化。 深化闽台林业合作交流,成功举办第八届“林博会”、第十四届“花博会”和第四届海峡两岸生物多样性与森林文化保护研讨会。与台湾林学会、台湾森林保育协会和台湾大学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往来交流,开展在花卉种苗、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育方面的合作,开展闽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讨会常态化并列入海峡论坛。通过省林科院持续开展台湾海岸防护林优良树种引进及产业化研究等项目,林职院与台湾高校互派教师与学生等方式,进一步搭建平台,推进闽台林业科研和经贸合作,积极吸引台资投资我省林业,全年全省林业行业新批办涉林台资企业11家,总投资2314万美元,新引进台湾“五新”技术12项,第十六届投洽会新增台资项目34项,总投资8.18亿美元,合同利用台资5.69亿美元,实际到资1.46亿美元,其中:项目总投资比去年增长115.8%,合同利用台资增长116.3%,实际到资增长37.7%。   ( ) 林业改革有新进展 一是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加强林权登记管理,全省林权登记发证率达98.72%,比去年末增加11.53%;林权证到户率达96.09%,比去年末增加14.57%。国有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启动了国有林场遗留山林的登记发证工作;加大了宗地异议协调力度。 二是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快。 全省已建立各类林业合作组织3751个,涉及农户数251.56万户,经营面积783.68万亩,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新建45个,累计达1668个,涉及农户数39.79万户,经营面积638万亩。对林业专业合作社实行财政资金补助,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评选确定24个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每个补助10万元;15个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20万元。 三是森林综合保险有效拓展。 继续巩固和提升森林综合保险工作,森林保险在保率再创新高。全省在保森林面积10575.63万亩、总在保率91.97%,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289.82万亩、在保率100%,商品林6285.81万亩、在保率87.18%。 四是林业贷款额稳中有升。 继续推进林权抵押和小额贴息抵押贷款,全省发放各类林业124.34贷款亿元,比增19.7%,其中林权证抵押贷款11.84亿,比增5.34%,林业小额贴息贷款9.21亿元。 ( ) 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一是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全省各地降雨充足且分布均匀,天气条件总体有利于森林防火,加上今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早,力度大。重点是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护林员队伍管理,以及在全省深入开展森林火灾多发县(乡)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92起,在已查明火因的火灾中80%以上为炼山、烧田埂草、吸烟、上坟烧纸等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受害面积700公顷,发生率1.03次/十万公顷,受害率0.08‰,同比下分别下降77%和89%,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五一等重要时段全省均实现零火情,创1989年以来最好成绩。 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成效。 据统计,2012年全省各类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301.1万亩,较去年同期下降14.1%。其中松材线虫病发生45348亩,较去年同期上升4.4%。全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64.6万亩,其中松材线虫病完成除治面积4.5348万亩,防治率100%。 ( ) 惠农措施落实情况 2012年,我厅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推动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于签订了《合作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框架协议》,林业发展新获一系列优惠政策。 ( ) 林业“五新”进展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我厅组织了省林科院、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厅直属“五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全面总结。实施情况总体如下:2006-2010年,由我厅组织申报并获批的农业“五新”项目共24项,省预算内投资共安排640万元,截至目前,各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二、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全省林业系统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和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把林业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省”建设和“三个更加”福建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3565亿元、比增15%,农民涉林收入增长12%的目标。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 加快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 按照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省”要求,持续加大造林绿化美化力度,确保完成300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努力建设海西生态优美之区,打造宜居环境,让广大人们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一是 “四绿”工程建设50万亩。其中,绿色城市4.5万亩;绿色村镇15万亩;绿色通道7.5万亩,绿色屏障23万亩。重点抓好福银高速公路福州到南平段两侧178公里森林生态景观通道示范段建设,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美丽景观。 二是 林分生态修复补植套种150万亩。重点做好三沿一环(沿海、沿江、沿路和环城一重山)、重点水土流失区等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断带补齐、修复、加厚及农田林网造林。 三是 迹地更新100万亩,重点做好10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5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同时, 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完成中幼林抚育2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 (二)深化林权配套改革。 以习总书记批示支持武平林改10周年为契机,积极筹备在武平召开全省深化林改现场会,继续为全国林改探路子、出经验。重点推进五项改革: 一是 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促进林业规模经营; 二是 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力度,解决林农造林资金不足问题; 三是 完善森林综合保险政策,减少林业经营风险; 四是 探索政府赎买非国有生态公益林,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 五是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谋划实施一批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强化重点生态区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一是 强化沿海防护林、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三沿一环”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强制性保护,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的环境承载空间; 二是 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少森林资源因灾损失; 三是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 全力做好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迎检工作,确保我省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目标实现。 (四)推动绿色增长和农民增收。 进一步创新机制,把资源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后发优势,加快绿色增长。 一是 在生态资源利用上下功夫。重点是完善森林资源评估体系,通过林权抵押贷款,把资源变为资产、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完善森林景观评估体系,以森林景观合作、入股,吸引区外投资,做强做大森林生态旅游业;完善森林服务价值评估体系,探索碳汇交易机制,发展碳汇产业,为我省产业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二是 在绿色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大力实施木材战略储备等基地建设工程,培育大径材、珍贵用材和储备用材,实现我省木材供给基地化。大力发展林竹精深加工,节约资源,提高产品附加值,建设一批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物理利用精深化。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生物农药等非木质利用新兴产业,实现化学利用规模化。 三是 在农民持续增收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林地资源和景观资源,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种养殖等林下经济,“以短养长、立体经营”,实现“不砍树,也致富”,有效增加农民涉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