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林业系统“蛀虫”伪造工资表 套取11万补助

15.01.2015  09:14

    公益林补助工程等本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却被林业“蛀虫”当成了敛财的好机会,他们伪造护林员工资发放表,以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检方查办了马尾区亭江镇林业系统的一起贪腐案,涉案的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等多人已获刑。

    反渎案件

    牵出贪污受贿线索

    去年,晋安区检察院查办了一起林业系统的贪腐案件。作为山场承包商之一,詹某某打通与林木采伐主管部门的关系,与木材销售商林某某为了少缴林木采伐费用、获取超额采伐指标,向晋安区农林水局原副局长陈某某、资源站原工程师包某及晋安区寿山乡林业站原站长连某某送出好处费20多万元,造成林地资源被毁坏,国家经济损失80多万元。

    陈某某、包某和连某某渎职和贪腐犯罪案件告破后,办案人员在陈某某和连某某共同成立的园林绿化公司的账本中,发现该公司向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林业站原站长林某等人行贿,藏身在亭江的林业“蛀虫”露出马脚。

    伪造工资表

    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

    办案人员从看似不起眼的日常补助单据入手,展开调查。这些报销凭证涉及生态下乡补贴、过节费和监管费等,领取人多为临时护林人员,均有签收的姓名。

    可是,办案人员发现,多名认领人的签名笔迹相同,似乎出自同一人之手,且同一辖区的不同林场有的人领取了过节费,有的人却没有领取。

    办案人员从“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表”入手,逐一查找名册记载的护林员,发现其中20名临时护林员“子虚乌有”。

    这笔补助资金去了哪里?根据现行林业补贴资金审批发放模式,林业主管、分管领导不可能不知情。办案人员继续取证,很快就查清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林业站原站长林某、林业站原出纳员陈某某、村规划服务中心原干事林某某等嫌疑人。

    可是,杨某某到案后的“零口供”使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办案人员随即集中力量审讯林某,在详细的证据与巨大的压力下,林某供出同杨某某、陈某某、林某某先后3次假借临时护林人员的名字,制作虚假的工资发放表,以发放年终奖金的名义,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专户”里的护林员管护费11万多元。至此,一个伪造护林员工资发放表以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黑幕被揭开。

    涉案人员

    均受到法律制裁

    记者获悉,法院已对涉案人员作出了判决。林某犯罪受贿、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杨某某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陈某某犯贪污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林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光忠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