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检察科

11.11.2014  19:00

 

  福建检察网11月11日讯(詹友珍黄小莒)近日,尤溪县检察院林业检察科经当地编办批准,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检察科。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尤溪县检察院在上级院的部署支持下,经县委编办批准,将林业检察科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检察科,并在原有林业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对生态环境领域犯罪预防、宣传工作、行政执法监督等新职能,全力打造“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