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林业局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14.10.2016  19:41

        今年10月是福建省第26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主题,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今年“野生动物宣传月”的重点。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发送短信、LED屏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重点宣传关于“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新规定,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主动拒食野生动物、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