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林业局开展涉林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08.05.2015  19:53
        一是组建临时机构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林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计财股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开展。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查。即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林资金的各级涉林项目相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
        三是落实自查抽查纠。采取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局领导小组抽查等,认真梳理涉林资金流向,准确填报涉林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如实反映本单位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或者整改方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并从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健全完善;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提高涉林资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