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宁德市林业局“四个一”贯彻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

25.08.2016  19:42
      一是建立一个机构。 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与编委机构的联系,争取编委办支持成立林业改革发展科,健全工作机构,梳理调整相应机构职能,并进一步强化林改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好改革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是召开一场现场会。 在着力提升现有柘荣县药材基地、福鼎市黄栀子基地、福安市绿竹油茶种植基地、古田县食用菌基地、蕉城区铁皮石斛基地规模和品质的基础上,抓紧其余县林下经济基地的创建。力争在林下经济发展比较好、省级资金拨付比较规范的县(市、区),召开一场林下经济现场推进会,辐射带动全市林下经济规模化、规范会、产业化发展。 三是培育一批中介组织。 继续落实“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对依法设立的林业合作组织,免收登记注册费、免收增值税、免收印花税,实行林木种苗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森林保险补助,采伐指标优先安排、科技推广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享受,助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验、林权宗地勘测、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服务组织;对个别县有资质但长期闲置不用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在建立市一级林权收储机构的同时,进行嫁接、整合、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搞好一个“三权分置”试点县。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选择有积极性且林权发证到户率比较高县,进行“三权分置”试点。总结柘荣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经验,逐步推进林权流转收储工作。同时,依托屏南“宁德市君友林权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林权收储机构的试点契机,扎实做好市场调研准备工作,力争尽早成立市级林权收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