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联合转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14.09.2015 10:0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规范林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联合转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并对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作了补充规定,现予以公开。 附件: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14号).doc" target="_blanc">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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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20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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