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4.09.2015 15:3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年初下发的森林资源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和全省森林资源站长会对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破解目前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新体制,请各设区市对本地区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设区市试点工作总结。
1.本地区目前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的数量,主要类型等情况。
2.设区市对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试点成效总结。全面总结本地区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包括: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护林员招聘形式、工资水平、管理方式、监督考核办法,管护模式、管护成效、主要经验等。
4.意见和建议。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推动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等。
(二)试点县总结材料。
收集汇编已由县级政府部署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县的总结材料(格式参照设区市成效总结)、政策文件、图片、影像等材料,提炼典型案例。
二、报送要求
1.三明、龙岩应至少报送3个试点县的总结材料,南平、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宁德报送1-2个试点县材料。厦门、平潭有开展试点也按要求报送总结。
2.除设区市整体工作总结需要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外,试点县汇编材料可以只报送电子版。相关材料要进行规范化整理、编号,标好文件名,打包后发送指定邮箱。
三、报送时间
请各设区市林业局及时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统一汇总本地区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试点材料。试点工作总结于2015年10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省林业厅,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林立更 刘晖;联系电话:0591-88608044。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9月7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4.09.201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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