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3号建议的答复
30.05.2014 20:2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大田县列为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并给予资金扶持的建议》(第10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下经济是一种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复合经济,目前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大田县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全县可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达到234.5万亩。近年来,大田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林下经济发展也非常重视,在大力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和盛产红菇、梨菇等优势和特点,引导林农发展林菌、林药产业,并取得良好效果,符合“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发展要求。去年8月,大田县八峰天然菌业合作社按照“统一山林管护,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分片采菇,统一烘烤加工,统一包装进仓,统一价格销售”运作模式培育的正红菇,被央视七套拍成20多分钟的专题片《野红菇成了香饽饽》,在《绿色时空》栏目播出,社会反响很好。大田县发展林下经济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建议大田县财政、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福建省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大田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筛选合适项目,尽快向三明市林业局、财政局提交林下经济项目申报材料,积极争取纳入三明市推荐的项目县名单中,我厅将会同财政厅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财政扶持力度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则生
联 系 人:陈志琴
联系电话:0591-88608219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4月16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0.05.201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