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
11.01.2016 21:3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2〕165号)精神,客观评价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情况,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技术规范》(LY/T1726-2008)、《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和《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国家相关林业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林业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现下发并自2016年1月起试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 系 人:施明乐
联系电话:0591-87822887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24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1.01.2016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