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系统人员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系统人员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闽林人〔2014〕14号
各市、县(区)林业局(农林水局、林办)、厅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关于开展林业系统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和教育培训情况统计的通知》(人教函字〔2014〕11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林业系统人员基本情况,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林业系统人员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此次统计的范围是林业系统所属机关、事业等单位工作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内容为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上述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
二、统计方式
1.各级调查统计单位均需填写《全国林业系统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分别填写《省级机关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分表》(附件2)或《地、县及以下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分表》(附件3)。统计表电子版可至省厅网站( www.fjforestry.gov.cn )人事教育栏目下载。
2.此次统计以县(区、市)级林业部门为基础统计单位,各设区市林业局除做好本级(含直属)部门单位调查统计外,还需负责辖区内各县(区、市)级统计工作的指导及数据的收集汇总。
三、工作要求
1.此次调查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 按照《填表说明》(附件4)的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准确无误。
2.统计报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审核后,须详细填写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填报日期等信息,并在报表“填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
3.统计表请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厅人事教育处,同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设置为“**市/**单位林业系统人员情况调查统计材料”。其中,各县(区、市)级林业局调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所在设区市林业局,由设区市林业局收集整理、汇总并形成汇总表后,连同本级统计报表一并报送省厅。平潭县林业局、厅直各单位统计表直报送省厅。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统计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附件5)于3月25日前传真至省厅。
联系人:黄辰洁;联系电话:0591-88608146;传真: 0591-87836837;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全国林业系统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
2.省级机关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分表
3.地、县及以下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分表
4.填表说明
5.统计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林人〔2014〕14号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