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05.11.2015 19: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开展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林业站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为加强全省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提高对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认识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改善民生是我国林业的根本宗旨和核心任务。林业站懂政策、有技术、知林情、信息灵,扎根乡村、贴近百姓、点多面广,是林业事业的“基石”,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和服务林农的“主力军”,也是林业管理体系健全稳定和林业政策措施有效执行的重要保证。在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形势、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要求下,扎实推进生态林业,大力发展民生林业,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林业站建设。
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是“两位一体”,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为省级财政投资。为适应林业与生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国家林业局从2009年开始开展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试点,研究探索不同区域、不同林业重点工程区的林业站建设管理模式。2014年,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林规发〔2014〕17号),明确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正式在全国铺开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我省也从2014年开始,根据林业改革发展实际和林业站建设现状,开展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两者目的都是促进林业站建设整体水平更上新台阶,全面改善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业站队伍能力建设,夯实林业站基础保障作用,努力实现“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办事高效、保障有力”的目标。
二、准确把握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本质
按照《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定义,标准化林业站是指经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机构健全,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或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专业技术力量强,能够有效履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林业工作站。在省财政厅和林业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5〕35号)中明确规定:“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层林业站设备购置、设施修缮、标准化建设、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补助。”因此,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是要全方位、全过程地提高基层林业站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在建设过程中,既要重视硬件,更要强化软件,实行全面发展,实现林业站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重点把握以下八个方面:
(一)机构队伍稳定化。林业站机构不稳定,势必严重影响林业与生态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切实做好林业站机构稳定工作。
(二)管理体制顺畅化。按照《福建省森林条例》规定,将所有林业站都做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强乡(缜)林业站依法管理林业的职能。
(三)基础设施现代化。主要是站房、交通工具和其他办公设备、工作器械等设施设备不断完善配备。
(四)内部管理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
(五)履行职责规范化。充分发挥林业站的6大职能、12项职责,制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尽职尽责。
(六)服务手段信息化。依托数字林业和政务网,加快林业站信息化建设,做好林业站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电子政务等,为林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七)人才发展科学化。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职工福利,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政策,向林业站倾斜,加强对林业站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对林业站人员专业与年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八)示范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形成积聚效应,推动全省林业站建设有序均衡发展。
三、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依托“数字林业”,构建林业站信息化服务平台。配备更新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所必需的各种办公设备设施,铺设网络专线,维护平台正常运行。形成“窗口受理、联动办结”机制,为林农提供林木采伐、运输等林业行政许可、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科技信息、政策法律咨询等“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
(二)林业站开展日常工作所必需的工作器械和办公设备购置。
(三)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可新建或改扩建林业站站房;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可对站房重新修缮粉刷,庭院绿化美化。
(四)林业站站房醒目位置悬挂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制定的站徽(站徽参考直径1.2米,外观设计参照我省统一格式,详见附件)。
(五)林业站职责、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廉政建设制度、森林资源分布图、林业发展规划图、林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年度林业生产进度表等分别在林业站各办公室内上墙张榜。
(六)在林业站内设置人员去向牌、廉政监督台、办事程序图,相关的服务承诺和应公示的各项收费标准和依据上墙。
(七)在林业站公共场所设置对外公开栏,实行站务公开。
(八)林业站内设置专门档案室,配备档案柜,规范档案管理。
(九)开展林业站人员素质提升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四、有关要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抓好林业工作的全局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领导。
(一)理顺管理体制。要将林业站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切实解决制约林业站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经费、人员编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建设县要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设任务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真正做到投资一个、建成一个。在省厅建设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由各建设县分别报送设区市林业局和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4年、2015年开展的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请相关县(市、区)林业局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保证资金投入。要加大对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投入,除中央和省里投入外,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林业站建设纳入当地林业发展规划中,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和发改部门的支持,努力改善林业站的基础设施。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对建设效果突出,措施运用合理、科学、有效的县(市、区),将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实施成效不理想的,将暂停或调减项目安排。
(五)做好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局从2015年开始,将对上一年度的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进行检查验收,省厅也要组织检查验收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国家林业局已下发了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将参照该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检查验收办法另行下发。各县(市、区)林业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项目建设总结和自查工作,自查报告逐级上报省厅。
附件:1.林业工作站站徽式样
2.林业工作站标志参考式样
附件1-2.doc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10月22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5.11.2015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