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下发通知 要求全力做好防御 “鲇鱼”台风工作

29.09.2016  04:40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7号台风“鲇鱼”预计在28日早上登陆闽粤交界沿海,省防指于9月26日9时已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且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第17号台风“鲇鱼”防御工作和国庆节等重要时期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御台风工作
      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但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仍不容忽视。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时段,林业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和防御台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林业实际,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指导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厅各处室局站和厅直各单位要切实指导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做好防御台风工作,超前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提前做好转移避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林业生产经济情况和台风、节日期间的气候、社会活动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整改治理。要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重点排查林区道路交通、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强化对林业系统的运营车辆、船舶和索道、缆车等旅游设施设备的管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带有危险性的森林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营林护林和林产工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木材采运、林产品采集、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细化工作措施,全力组织推进,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重点防范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各国有林场等林业生产单位在台风期间要停止木材生产、营林等一切经营活动,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生活在危险地带、危旧房屋和沿河、沿江等低洼地带的林业干部职工;对水库、堤坝等关键部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巡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要在进入园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提示公告,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前采取闭园、疏散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苗圃等林木育苗单位要提前做好苗木基地的防洪排涝和设施加固工作。厅直有关单位的在建工程应停止施工,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林业院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理,减少人员车辆的活动和外出。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加强台风、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灾害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质准备,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和灾害险情,要及时报告并启动预案,妥善应对处置,将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