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检察院构建未成年被害人立体化救助机制

13.09.2017  18:49

  今年以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积极拓宽救助渠道,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4+3+2”立体化救助机制。

  “4”即从人身保护、司法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和心理救助四个维度,全面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人受到威胁、恐吓的,指派专人提供人身保护;对未成年被害人经济困难、被告人又无履行判决能力等情形的,协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无能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帮助申请法律援助;聘请司法社工中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跟踪建档。

  “3”即探索建立“检、校、家”三维预防格局,从外界切断犯罪根源。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包括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及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等;检校对接,在福州市杨桥中学设立首个“防校园欺凌社工服务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进行亲职教育,要求他们转变教育方式,进行家庭帮护。

  “2”即双管齐下,用警示教育逆向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方面,对已有犯罪倾向的临界未成年人开展“临界帮教预防”,包括举行训诫会,督促公安机关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等;另一方面,全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惩治、教育和预防齐抓共管。今年以来,已在中小学开展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巡讲8场。(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吴媛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