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18.08.2015  12:09

  14日,松溪县组织财政、人行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表》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各单位有无漏报、虚报情况,杜绝单位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现象的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松溪县监察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共同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分为自查、核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从7月25日开始,计划到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相关部门将根据各自分工,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到各单位进行实地复核。(李典利 翁祥富)

  (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