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01.03.2016  09:22

      松溪县在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归纳,从四个方面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一是聆听、询问:在受理调解纠纷时,通过聆听当事人陈述,询问纠纷经过,全面了解纠纷情况及当事人诉求。二是走访、摸底  :通过走访摸底环节,更客观的掌握纠纷“原貌”,进一步摸清纠纷当事人的诉求底线。三是谈话、借力:通过谈话环节向纠纷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和道德规范及民风民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使当事人从自身反省问题。对复杂矛盾纠纷可以通过纠纷当事人认可的亲朋好友或当地公信力高的群众来共同疏导矛盾。四是安抚、建档:当事人出现反复时,通过安抚促使纠纷当事人在行为上履行义务,从而在思想上“息诉止讼”,稳固调解成果。案件完结后,完善卷宗档案,为个案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依据,同时也体现了人民调解员的劳动成果。

  松溪县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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