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着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29.01.2015  14:47

一是完善调解组织建设。新建了旅游、出租车等多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了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积极争取县委、县府的重视与支持,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保障标准;通过多方参与、力量整合,延伸调解网络,基本建立了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目前全县有150个人民调解组织和300多位调解员活跃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二是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查。在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司法部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比督查,规范了人民调解文书档案,进一步提高了纠纷调解质量。三是打造人民调解品牌。建立了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室“老杨调解室”,这是一项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举措,通过以点带面,释放品牌效应,有效地促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更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014年松溪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63件,调处成功862件,调解成功率达99.8%,防止民转刑案件21起,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14起,防止群体性械斗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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