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四项机制”全力推进“救急难”

12.08.2016  19:07

  一是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救急难”。成立县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救急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规范民政、住建、人社、教育、卫生部门“救急难”工作职责、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建立急难事项会商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救助”格局。

  二是统一受理机制制推进“救急难”。 在全县9个乡镇(街道)民政办设立了“救急难”服务窗口,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民政救助事项纳入乡镇(街道)民政办受理,今年1至7月份,全县共救助8434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31.33万元。

  三是“急难”对象发现报告机制制推进“救急难”。 “救急难”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难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设立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救助热线,组建以村(居)委会民政干部为主体的“救急难”主动发现报告专职信息员队伍,第一时间帮助受困家庭向所在镇办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办理,为群众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四是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制推进“救急难”。 发挥《关于印发松溪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在“救急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细化救助标准,对群众遭遇的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突发重特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实施临时救助。以县网站、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等为载体,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申请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松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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