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四大举措”深化殡葬改革

12.01.2018  09:21

  一是全力推进遗体火化。松溪县总人口16.7万人,每年死亡大约900人左右,松溪县把巩固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主攻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行遗体火化改革,规定所有在松溪县境内死亡人口的遗体都应在殡仪馆实行火化,现在松溪县遗体火化率已达到100%。

  二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在全县边远农村建设7座低收费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塔),解决了农村人地矛盾、节约了土地资源、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国家民政部主办的《中国社会报》,多次刊登松溪县做法,要求全国仿效推广。

  三是整治城区丧葬陋习。2017年9月初,县政府发布了《规范城区丧事活动管理通告》,规定自9月20日起,移风易俗规范城区丧事活动。自9月20日《通告》开始执行至12月20日,实行三个月,城区共发生61例治丧活动,所有丧属都能严格按照《通告》之规定办理丧事。

  四整治乱埋乱葬坟墓。将省道、县道公路沿线,来龙山公园、塔山公园、文秀湖等风景名胜区等处有碍观瞻的坟墓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根据坟墓的具体位置、不同情况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选择平毁、深埋、迁移、绿化覆盖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实现可视范围内看不到坟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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