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四个增量”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21.02.2017 19:1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民生救助提标增量。社会救助标准“连涨”, 2016年,松溪县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6元提高至452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至221元;这一年,该县共2207户5126人享受城乡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734.9万元。
二是社会养老保障增量。突出抓了社会养老,松溪县建设有城乡养老院11所,设床位510张。全县现有五保老人373人,在各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有29人。2016年松溪县慰问特困老人112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慰问百岁老人5人,发放慰问金2.5万元;慰问90岁以上老人232人,发放慰问金5.2元;慰问60岁以上老年人8216人,发放慰问金9.1万元。
三是优抚安置滚动增量。至目前,全县共有优抚对象974人,发放定期抚恤补助款374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8.44万元。“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户615户,发放慰问金15.25万元。做好1957年出生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审核认定及电脑录入和档案归档工作,全县共认定2017年享受对象67人。完成接收退役士兵53人,发放地方补助90.38万元;同时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共有18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培训。
四是综合解困扩面增量。医疗救助方面,2016年,共救助16564人次,住院及门诊救助资金支出245.86万元;临时救助方面,2016年度该县筹集基金227.9万元,临时救助共救助1665人次,发放资金105.61万元;残疾人救助方面,2016年,松溪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1515人,累积金额924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1513人,累积金额1163150元。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1.02.201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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