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三招”确保养老救助协理员稳得住用得好

11.05.2017  14:03

  松溪县2016年4月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养老救助协理员,为此,该县采取三条有效措施,使这些养老救助协理员一年多以来能够“稳得住、用得好”。

  一是组织上关心。9名养老救助协理员工作到位后,县民政局主要领导逐个乡镇(街道)走访看望养老救助协理员,询问他们工作、生活情况,并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联系沟通,要求做好养老服务管理使用工作做到专岗专用,不能将养老救助协理员安排他用。同时,全面落实养老救助协理员待遇问题,2016年6月,专门向乡镇(街道)下发《松溪县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管理养老救助协理员使用、管理和待遇。

  二是待遇上从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基本工资随着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自然增长;“五险一金”原则上按最低标准缴纳,具体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聘用人员享受用人乡镇(街道)干部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是生活上照顾。新招聘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普遍年轻且女生居多。有些是带着婴儿年轻的妈妈,分配工作时把她们照顾在离家最近的乡镇,方便照看儿女。对家不在本乡镇的养老救助协理员,乡镇妥善安排解决了他们吃住问题,使他们工作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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