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交通执法大队积极开展 “3.15”服务宣传活动

18.03.2016  12:14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全民守法意识,深入推进交通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15日,松溪县交通执法大队响应松溪县消保委号召,积极参与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  “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宣传活动。

      上午9时,执法人员前往解放街新华书店门口进行《福建省交通运输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发放传单、口头宣讲、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对社会大众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让消费者在遇到“黑车”或出租车、班车无故甩客、拒载、违规收费等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向公众宣传法律知识,强化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本次活动持续近2小时,共发放宣传单80余份,受益群众4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交通人良好的服务形象。

  松溪县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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