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松年: 以法治来保障和推动社会创新

31.03.2016  09:04

在3月28日举行的中国法治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在主题为“企业创新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演讲中谈道,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正在中国兴起,创新已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创业创新离不开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要将推进创业创新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要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来促进和保障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他指出,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正在中国兴起。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不仅要解放社会生产力,更要释放社会创造力。“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传统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减弱,然而,资源有限,人的创造力无限,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之一,就是要解放人自身的创造力。”他强调,创新是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他进一步表示,在创新主体中,中小企业是主力军,包括以大学生等90后的年轻创业者、留学归国和科技人员创业者等等。就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占全社会就业的80%以上,创新成果占70%以上。创新需要良好的内生动力和外部环境,在中国现实环境下,企业创新离不开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的最重要的内涵和目标之一,就是要保障和促进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成和发展。   在政府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中,政府应该是主动的一方,这就需要摆正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必须明确政府的职能,是要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鼓励和激发企业的创新精神、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改革一切束缚企业创新活动的规定和行为。要通过多项制度帮助和保护企业创新,不断引导企业创造和运用新科技。同时也要制定规范,建立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创业和竞争规则,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总之,政府在促进企业创新方面,承担着极多的任务。他强调,我国在创业创新方面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政府负有很大的责任。   应松年认为,目前政府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是要在全社会弘扬创新观念,建立自主创新文化,努力营造一种推陈出新、勇于探索、实事求是的社会氛围,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有利环境。与此同时,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政府自身的改革是必经之路,要创业创新,就必须破除一切束缚创业创新的旧体制、旧制度,这应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衡量的重要标准。   职权法定,法律应该授予政府哪些权力?应松年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在进行的“简政放权”的改革,内容之一就是按照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理清哪些权力应该还给市场、社会以及社会组织和公民。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应该如何划分等等。在实践的基础上,最后都要通过法律来规范确定,这对实现社会创新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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