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州市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的调查报告

04.08.2017  02:41

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

——来自福州市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的调查报告

□福建长安网记者 福建法治报记者 兰国斌 林珊

如何让普法工作更加契合群众的需求,一直以来是摆在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福州市积极探索,主动创新作为,准确把脉群众需求,向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实现普法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以前更多的是普法者自己决定普法的内容和方式,有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法律需求。”福州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坦言,这种传统普法方式收效甚微。如今,福州市司法局针对不同群体的学法习惯、根据用法需求制定不同的普法方式,创新推出了“一面宣传栏、一张报纸、一档节目、一部移动TV、一声警钟、一个微课堂、一部读本、一台广播、一位顾问、一支志愿者队伍”的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 实现了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收效显著。

私人律师”来到家门口

我们社区律师就是一个小型的法律服务站。”从2015年开始,每周三上午,福建光榕律师事务所的黄薇律师都会来到鼓楼区河南社区的“律师工作室”值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2016年6月的一天,家住鼓楼区河南社区的陈大爷来到律师工作室寻求法律帮助。原来,陈大爷楼上邻居家的卫生间出现漏水情况,给他一家生活造成了困扰。经多次交涉,楼上的住户却一直不予解决,双方甚至因此发生了冲突。黄薇了解情况后,在安抚陈大爷情绪的同时,通过社区居委会主任约见了陈大爷楼上的住户。后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楼上住户当面向陈大爷道了歉,一场邻里纠纷在法律顾问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如今,在鼓楼区的十个街道,不同社区,居民们都能看到法律顾问的身影。群众遇到矛盾纠纷不再恶语相向,而是相约“律师工作室”协商处理;社区干部碰到难题也不再头疼,因为有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

实际上,鼓楼区的“律师工作室”仅是福州市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一个缩影。在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闽清县……类似的“律师工作室”正在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断涌现,更多律师来到“家门口”,让法律服务“由进到驻”“更接地气”,实实在在方便群众。

多种载体实现普法全覆盖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大福清,欢迎收听由福清市司法局录制的‘福清法治好乡音’村村通广播栏目……”从4月中旬开始,福清市各个农村的有线广播站每天都会准时播放出这样的声音。

江镜镇村民老陈几乎每天都会准时收听村里广播的“法治好乡音”,他对记者竖起来大拇指说,“用我们福清话播的,听着亲切也听得懂,边做事边听广播边学法,很不错!

如今,福清的百姓足不出户,只要竖起耳朵,都可以在广播声中找到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

福清市司法局法宣科负责人王小玲介绍,“法治好乡音”节目邀请福清百姓所熟悉和喜爱的本土艺人老卢、林静,演绎发生在群众身边真实的法治故事。其中“村村通之退彩礼纠纷”、“村村通之狗咬人纠纷”等节目深受群众喜爱,亲切的乡音传递着法治精神,村民们在自家门口、田间地头就能得到法治熏陶。

此外,在福州乘坐公交车也能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

针对以公共交通出行的广大群体,福州市司法局利用全市3700部公交车搭载的移动TV平台,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用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制作法治公益宣传内容,每天固定多时段循环播放,有效地利用了群众乘车出行的碎片化时间进行普法宣传。

目前,福州市司法局已经在全市的电视台、报纸、读本、微信公众号微课堂、交通电台、公交车的移动TV以及随处可见的宣传栏开通了普法功能板块。“每一种宣传载体都针对不同的人群,比如村村通广播针对的就是农村的留守老人和儿童,读本面向的就是学生群体,交通电台面对的就是车载群体……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实现精准普法。”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萍介绍说。

打造“法治微课堂”普法金名片

小高是福州一高校的大三学生,就读于法学专业的他无意间在朋友圈中发现了由福州市司法局主办的“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从此以后成了该公众号的忠实读者。吸引小高注意的是母亲节前该公众号推送的一篇名为《妈妈,您有一份特殊的礼物,请查收!》的文章。“点开后发现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普法文章,有案例、有法条、有图片,阅读完参与竞答活动还有小奖品拿哩。”小高饶有兴趣地说道。

其实,小高所说的便是福州市司法局、福建法治报新媒体中心在全省联合首推的“法治微课堂”普法品牌。

2016年初,针对移动智能端普法方便、快捷、效果好的特点,“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新增设了“法治微课堂”功能板块,“法治微课堂”结合社会热点话题和法治大事件,利用H5页面展示、趣味问答和互动闯关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法治微课堂”从上线以来,已经“开讲”近30期,每一期都有不同的主题内容。“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我们就适时推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解读文章,介绍了这部法律出台的背景以及毒品的危害等等。”“法治福州”编辑黄芬向记者介绍说。

下一步,‘法治微课堂’还将不断推陈创新,在内容生产上下功夫,将其打造成更接地气、更接近群众法律需求的普法平台” 谈起这个从襁褓中的婴儿般抚养长大的 “孩子”,丁萍对“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团队打造的普法品牌充满信心。

如今,“法治微课堂”已然成为“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的一个金品牌,更是福州市“七五普法”工作的亮点创新工程。学生家长陈先生现在俨然成为“法治微课堂”的忠实读者,他说,“微课堂内容新颖,形式活泼,图文并茂还有案例,我经常和孩子一起分享这里面的法律知识。

高校普法志愿者成“草根律师

每逢周末,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门口都会出现一群法律志愿者的身影,他们摆上特殊的“摊位”,为到场的或路过的群众分发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他们是来自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的学生。

早在2007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在马尾区政府、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站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法学教学相结合、普法宣传与社区法律援助相结合、面向社会普法宣传与深入校园普法宣传相结合、长期普法宣传与专题普法宣传相结合等四个原则,致力于为当地民众提供义务咨询。

十年来,一届又一届的传承,他们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治梦想,探索出了一条成熟的法律服务新路子,参与法律援助的同学们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草根律师”。

像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一样,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经成为福州普法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正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践行普法带来的快乐。他们通过活动拓宽和延伸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新渠道,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推动法学院(系)专业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高校普法志愿者参与重点课题研究,形成了具有福州特色的高校志愿普法服务模式。

刚开始,能参加“法律援助站”的只有学生干部和成绩优异的学生,如今已经变成了“人人有份”。阳光学院法律系林发新主任高兴地说:“法律援助站已经从被动组织活动变成了自觉自发的学生活动。这是法律系教育建设的进步,也是法律人的品质体现,将法律普及到身边人,服务于人民。
 

采访手记:

普法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普法三十年来,普法教育的内容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深化,内涵不断拓宽。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这一点一滴的积累,让广大群众的观念从“要我学法”向“我要学法”转变。法治观念的增强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催动着理念的变革,福州市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的出台及时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