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起门来喝尿可以,出来忽悠人就不对了
有人不仅喝尿治病,甚至还在香港注册了“中国尿疗协会”。经媒体报道后,会长保亚夫和他的“中国尿疗协会”火了,并且让人联想起近年被频频爆出的各种大师。面对舆论的各种质疑,保亚夫回应称,没喝过尿的没有发言权。(《成都商报》7月2日)
保会长倒真会“引经据典”,可喝过尿的就一定有发言权吗?喝尿或许属于习惯问题,谈尿却是科学。科学研究表明,尿液是人体排泄物,含有很多毒素,一些癌症患者的尿液中甚至还可能含有肿瘤细胞。讲到发言权,拿着烧杯做研究的科学家们,不禁笑了。
如果做个调查,恐怕大多数公众都不会接受喝尿。这不仅是科学,更是一种情感,人们实在难以接受“回收”自己的排泄物。但即使如此,还是应该尊重保亚夫的喝尿权。
社会的美好,很大程度体现在多元上,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如自己希望的那样活着,否则即使再“路线正确”,也会失却许多颜色。现代社会是一个群己有界的社会,一个人的行为即使再不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但只要不触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他人就该有容忍的雅量。喝尿这件事,跟有些人在审美上有着恶俗情趣,在饮食上有着变态癖好类似,很难通过三言两语劝转回头,也没必要非要其回头。
关起门来喝尿可以,但出来忽悠人就不对了。这是因为关门喝尿是私事,不可能也不必指望鲜花开满所有窗台;而开门忽悠则是“公事”,伤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受到谴责、抵制,甚至惩处。而在这一点上,保亚夫却有着十分明显的“软肋”。试举两点。
其一,保亚夫称,“中国尿疗协会”2008年起在香港注册登记,被特区政府认定为“非牟利性民间团体,属公益性事业”。可《人民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质上只是香港一家合伙经营的无限公司,无法人资格,也并不存在所谓特区政府认定资格。在国人心目中,公益性协会和经营性公司有着本质不同,刻意强调协会属性,特别是“政府认定资格”,岂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其二,保亚夫给媒体讲述了自己的“尿缘”、“尿效”。其中一个被尿疗者传播较广的“功效”是:有人肺癌早期手术后,肺一直没有长全,喝尿半年就长好了,“你说神奇不神奇”;还有人多根肋骨骨折,住院期间私下不断地“尿疗”,恢复速度连医生都感到惊讶。这一切能够求证吗?有没有其人其病其效的真实存在?所谓“功效”真是喝尿带来的吗?如果只是关起来门讲,那最多只是吹牛,可现在对外公开宣传,却又不能求证,说其疑似忽悠,总不冤枉吧?
这是一个“大师辈出”的时代,几乎所有“大师”在宣传中,总会举证一些成功例子。可这些例子,大多是“某某牌”,用“某地某人”代替具体细节。熟悉新闻写作的人都知道,如果一则新闻在要素上采取模糊手法,那就不是写新闻而是写故事了,其真实性就得大打折扣。宣传同样应该是真实、可靠的,不应该出现“某某牌”。当我们在指责整个社会科学素养不足时,有没有想到,应有的对细节的审核环节到哪里去了?
喝尿可以,忽悠人就不对了。一个进步的时代,不应该是“大师辈出”的时代,“大师”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些环节的缺位或纵容,客观上起到了“帮凶”作用。围绕“大师”的忽悠,有太多值得思考和警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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