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每月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不少于20条

10.01.2015  04:32
  

        华安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县安办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县局宣教中心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0条,局各股室(中心、大队)每月提供信息稿件素材不少于3条,县直目标责任单位及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平均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至5条,并对报送的内容和重点进行了明确。县安办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强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暨绩效考评中,提高考评分数,并建立健全年度表彰激励机制和季度通报批评制度,通报文件送至各单位领导手中,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据统计,2014年,该县共报送信息297条,被国家安网采用68条,省局网采用186条、市局网采用206条,《中国安全生产报》采用4条,《安全与健康》采用3条,《闽南日报》采用7条,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简报采用9条,东南网采用17条,县政府办、《今日华安》、文明办、综治等采用20多条。(华安县安监局 黄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