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性条款”清理不到位 三明一部门窗口人员被诫勉教育

25.12.2014  12:56

  东南网三明1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市民去政府相关部门办事时,常因材料带不齐,多跑冤枉路。省效能办日前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通报。近期,福建省效能办通报一些地区和省直单位办事指南存在兜底性条款问题,厦门、三明、南平、宁德市和省卫计委、文化厅高度重视,在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其中,厦门市效能办对市商务局、经信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张凤清、市经信局分管副局长张世照进行效能约谈,对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处处长(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黄寒青和市经信局副调研员(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曾美琼予以诫勉教育。

  三明市效能办责成三明市消防支队对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工作人员张燕予以诫勉教育。

  南平市效能办对市交通局、国土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俞成、市交通局政法科负责人王瑞全予以效能告诫,对市工商局注册科副科长林建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科科员张敏、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工作人员周灿予以诫勉教育,对市国土局副处级调研员吴其群由市纪委领导予以单独约谈。

  宁德市效能办责成市发改委、经贸委分别对市发改委审批科工作人员游夏、市经贸委审批科工作人员朱瑜艳进行诫勉教育。

  省卫计委对该委宣传处工作人员叶恒予以诫勉教育。省文化厅对该厅办公室副调研员游滨予以诫勉教育,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今年11月28日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闽效能办〔2014〕43号--关于服务指南兜底性条款清理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文件中,通报:三明市在中国·三明门户网站公布的办事指南中,该市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事项存在兜底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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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兜底条款”(Miscellaneous Provisions)作为一项立法技术,它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这个条款中。兜底条款是法律文本中常见的法律表述,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严性,以及社会情势的变迁性。

  据悉,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效能问责的方式分为: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问责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机关被效能问责的,年度绩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