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1条措施 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410亿元

23.05.2016  10:26

   我省打出“组合拳”为企业减负

   出台21条措施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410亿元

  5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近日,我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推出7个方面21条政策措施,全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经有关部门初步测算,除落实现有税收优惠等政策外,此举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410亿元。这对于我省企业,无疑是极大利好。

   意见》的主要减负措施有: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6年底前再取消一批涉企证照相关办理事项

  ◆2016年底前再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0%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对工业企业需缴纳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按标准的50%征收

  ◆从2016年6月1日起,除资源性补偿费和损坏性赔偿费外,全面停征工业企业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大各级财政对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投入

  ◆对成功上市或买壳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对融资租赁公司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服务的,按照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金额的5‰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