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条措施”在福建全面落实 闽台交流合作五方面显实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3日在福州表示,目前“31条措施”在闽均已落实且有实施案例。
当天,福建省台港澳办联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举办政策说明会,介绍福建省贯彻落实“31条措施”成效以及“26条措施”先行先试情况。
钟志刚表示,福建落实“31条措施”以来,实现了五个“明显增强”。
一是台企营商环境质量明显增强,闽台经贸合作持续深入。
2018年福建新批台资项目、实际利用台资分别位居大陆前列。福建省200户次台企同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7.93亿元(人民币,下同);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园区内183家台资农业企业享受生产电价用电优惠累计1700万元;率先批准5家台资独资诊所开业,8家台资企业注册为陆资企业。
二是台胞台企登陆意愿明显增强,来闽交流群体和数量持续扩大。
2018年来闽台胞人数达到363万人次,约占来大陆台胞总数的60%,今年上半年台胞入闽达143万人次。累计有4300多名台胞在福建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85名台湾医师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535名台湾医师在闽执业,462名台湾教师受聘在闽高校全职任教。
三是台青实习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明显增强,福建渐成台青登陆“试水”首选之地。
福建出台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专门安排一批村庄支持委托台湾青年建筑师团队来闽提供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开通“台湾青年就业广场”,常态化台湾青年网络求职招聘平台有效运行,1000多家企业已在线发布12371个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岗位。设立各类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73家,入驻各类基地台资企业2074家、台湾青年5216人。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台湾青年已突破3万人。
四是“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氛围更浓,台胞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福建大力推动解决台胞关注的同等待遇问题,增强了在闽台胞幸福感、认同感。
已有16名在闽台胞获评福建省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75名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加入省市各级科协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批立项22项、省级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项。
五是应通尽通实效明显增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推进。
经贸合作畅通方面,福建成立两岸产业搭桥中心,获批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打造两岸石化产业合作基地,建设精密机械产业制造产业园,建设服务台企的专业化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正式上线运营平潭台湾农渔产品交易市场线上交易平台。
基础设施联通方面,闽台之间已常态化开通17条海空航线,每天往来闽台两地达6000人次,进口台湾水果基本能实现上午采摘、下午送达福建各大商超。
能源资源互通方面,福建沿海已累计向金门供水390万吨;厦金、榕马通桥项目已分别提出线路比选方案并开展大陆侧的测量、地勘作业。
行业标准共通方面,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已获批设立,福建平潭率先构建覆盖台湾职业资格、企业资质、商品检验的“全链条”采信体系,完成134大项两岸职业资格比对,其中95项可实现直接采信,已颁发500多本采信证书。 (闫旭)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