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条例》支持开展对台民间信仰文化交流
11.04.2016 13:37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4月1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共10章63条。其中第四十九条指出,支持实验区与台湾地区开展民间信仰等多种形式的民间文化交往交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该《条例》鼓励改革创新,大胆先行先试,凸显对台特色,有助于更好地用法制思维、方式以规范和促进两岸共同家园建设。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经国家批准实行灵活、开放、包容政策和开展两岸交流合作、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综合实验区域。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1.04.2016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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