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条件的高校应开设传统文化必修课

25.04.2016  12:56
  

  《福建省高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印发

  有条件的高校应开设传统文化必修课

  有条件的高校应统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增设国学经典、书法鉴赏等选修课程。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福建省高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将重点培育建设10个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基地。

  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高校提升哲学、文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建设水平,推动高校动态调整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专业,申报“一流学科”“特色应用学科”和“服务产业特色专业”。

  为打造一支教育教学骨干队伍,在闽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的培育项目实施过程中,我省也将注重培养选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大师工作室,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

  在扩大课程开设的覆盖面方面,计划要求,有条件的高校应统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增设国学经典、书法鉴赏等选修课程。支持地方和高校利用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资源,开设专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为此,省教育厅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各高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