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局等三部门联合刊登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公告

15.10.2014  12:05
 

为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日前,南平市文广新局联合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在《闽北日报》等媒体上刊登《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的公告》,对全市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进行了重申,即村财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村,报刊征订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村财年收入10-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村,报刊订阅费用控制在1500元以内;村财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报刊订阅费用控制在2000元以内;省定贫困村,报刊订阅费用控制在700元以内。《公告》还要求严禁各种形式的报刊摊派,严禁将村级组织订阅报刊与工作考核挂钩,严禁村级组织订阅报刊费用从村干部个人报酬中代扣代缴等违纪违规行为。除确保重点党报党刊在限额内征订发行外,其他报刊一律不得下指标或变相摊派发行。同时,还公布了三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