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要议出实效
东方圣城网2016年10月10日载,济宁市赵庙镇确定每月5日为“民主议事日”,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商讨解决村组各项事务。“民主议事日”活动坚持实行党员集中活动、村民代表议事、村级事务公开“三位一体”,基层党建、基层民主、基层管理融合互动。
生活中,一些地方农村村民议事活动有名无实现象仍然不少。村中的事情村民根本捞不着议,村干部自作主张,一言堂、一锤定音现象在农村仍然普遍存在。主人与公仆的地位颠倒了,民主监督形同虚设。然而,实际上没议事,表面文章却做得“滴水不漏”。有的村长年一件事不议,但是在村里的议事记录簿上却记着那天、那些人参加、议什么事等内容,“造”得十分逼真动人。即使偶尔“议事”,也不过是把村主干的“意思”强加给村民代表通过而已。这些导致村民议事活动或形同虚设,或仅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道具。失去监管的村民议事活动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难怪群众对此颇有微辞。
缘何村干部害怕群众参政议政呢?主要是他们私心杂念在作祟。担心的是自己的行为受监督,不能为所欲为,担心群众会给干部出难题,担心名利受伤害。似乎听取了老百姓的建议,就是否定自己的能力,就会在群众中失去威信。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他们最希望村里把有限资金花在群众急需办理的实事上,多为他们办些实事,而不要大搞那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毋庸讳言,村级开展议事活动,可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它既可以保障村民有效地行使权利,又可以使村干部更好地集中民智,避免官僚主义和瞎指挥,作决策办事情更符合客观实际,还能从源头遏制和防止干部腐败,让经济活动告别“暗箱操作”,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和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促进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各项工作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看来要把村民议事活动落实处并不难。只需要各地基层组织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真正规范、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为议事代表、村干部和群众的沟通、交流、参政议政搭好平台,真正让群众当家作主,参加村民议事活动,参与村务管理、监督评议办事结果。因此,如果不想让村民议事活动成为少数干部应景的摆设、幌子,不妨借鉴济宁市赵庙镇“民主议事日”活动的做法,做到有章可循,确保村民议事活动规范运作,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得以整体推进。(漳平市委文明办 陈开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