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村“村改居” 村民变居民可享5项福利

27.06.2016  22:26

  莆田网讯 近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鲤城街道的来洋等11个村获得县政府的批准,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这11个村的村民也将摇身一变成为居民。至此,全县社区居委会数量将增至47个。

  这11个村分别为鲤城街道来洋村,榜头镇灵山村、上昆村、下昆村、溪东村、溪尾村、紫洋村、望厝村,鲤南镇大坂村、玉田村、西埔村,这是我县近年进行的第三批次“村改居”。

  根据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县分3个批次进行“村改居”工作。“村改居”后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全县城市化、城镇化进程。“村改居”后的居民还可以享受5大福利:公共设施(如道路、路灯、排污等)纳入市政建设范围,可享受更加良好的社区管理服务(就学、就业、就医等)。社会福利支出(如福利院、“五保”老人、奖学金等)由政府发放。在城市低保、救济保障方面,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村民可逐步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市居民优惠政策。在兴办工业及三产项目有优惠政策,可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今报记者 林群 通讯员 徐宇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