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多地村干部遭通报:换届选举中收受贿选款

27.04.2015  16:08

    新华网福州4月27日电 据福建省监察厅今日消息,连城北团镇上江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祖奎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侵占村财问题被处;童游街道水东村党支部书记陈秀华、村委会主任詹瑞铭,同意村委会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共计10次,签批用公款支付上述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合计10533元……五一前夕,福建连城、惠安、秀屿、建阳等县市(区)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连城通报5起腐败问题和“四风”案件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近日,福建省连城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件。

     北团镇上江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祖奎选举中拉票贿选

    2012年7月,陈祖奎在上江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向部分党员行贿,贿选金额总计2.7万元;在担任上江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重复报账的方式侵占村财3.5万元;2012年8月,在上江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陪同伍某向村民代表李某行贿人民币1万元。2013年12月3日,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陈祖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4年4月16日,陈祖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莒溪镇厦庄村原村主任池小松选举中收受贿选款

    2012年8月,池小松在厦庄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非法收受村主任候选人池某所送贿选款人民币5万元;2009年至2013年,在担任厦庄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收入不入账、重复报账、虚列开支方式侵占村财1.9万元,利用担任厦庄屏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职务便利,虚构合作社发放给社员的种子肥料补贴,将2.2万元占为己有。2013年12月19日,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池小松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4年4月16日,池小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北团镇下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江流福侵占村财

     2007年至2012年,江流福在担任村主干期间,通过虚报费用和虚开票据等方式,侵占村财16万余元;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3.5万元。2014年12月15日,江流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月14日,司法机关一审依法判处江流福有期徒刑六年。

     莲峰镇新兴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文龙侵占村财

    莲峰镇新兴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文龙,在2005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参与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多次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累计侵吞集体征地补偿款36万余元,个人从中得款27万余元。因该案涉嫌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揭乐乡黄坊村村主任李恒钦收受贿赂

    2009年至2011年,李恒钦在担任揭乐乡黄坊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负责村集体项目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20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0万元。因该案涉嫌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通报强调,“村官”虽小,但腐败危害不容小觑。“村官”腐败现象屡屡发生,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甚至诱发干群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年,必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和群众特别关切,给村级组织换届带来较大考验。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认识、以案为鉴、迅速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