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检察院30名检察官任“村居法律助理”

08.06.2015  22:10

 

    福建检察网6月8日讯(王庆平)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30名担任首批“村居法律助理”的检察官参加了全市举办的“下派村居法律助理动员培训会”。此次首批“村居法律助理”由武夷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统一委派。

    今年以来,武夷山市检察院积极与村居(社区)开展 “法治共建”活动,选派30名优秀干警担任“村居法律助理”,分别前往吴屯、洋庄、岚谷等3个乡镇30个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并进行法律咨询实务、人民调解、村级换届选举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该批“村居法律助理”每月至少驻村一次,任期3年。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服务村居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村居规范村务管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提升村居依法治理水平。法律助理的日常管理与考评工作由该院与入驻村居共同负责,实行电子台帐管理。

     据了解,今年4月,武夷山市建立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乡村法律服务队伍,从公、检、法、司、森林公安等单位抽调127人组成第一批法律助理,到全市16个乡镇(街道、场)共115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实现“一村一法律助理”,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法律服务,确保基层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帮助,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进行依法维权;让基层干部群众适时接受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逐步养成尊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让基层自治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让基层干部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