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扎实推进乡镇及村居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26.03.2015  19:34
  

    日前,华安县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及村居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及村居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

      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创建要求,做到“六个一”即:有一个组织机构、有一支监管队伍、有一间办公场所、有一套监管装备、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套应急预案;各村(居)做到“五个有”:有组织领导机构、有安全生产职责、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执法监管、隐患整治、应急救援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

    县政府安办将于6月底对建设情况进行组织验收,对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华安县安监局黄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