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区10乡镇139村入选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

14.06.2020  09:46

  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名单已经公示,我市1个区、10个乡和139个村入选。

  根据相关评审,全省共有11个县(市、区)入选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113个乡(镇)入选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132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此次福州入选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的为长乐区,入选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10个乡镇分别是:福清市一都镇、上迳镇,闽侯县白沙镇,连江县黄岐镇,罗源县起步镇、凤山镇,闽清县塔庄镇,永泰县梧桐镇,长乐区梅花镇,晋安区寿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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