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冉否认曾做鄢颇“小三”:我们感情合法

04.06.2014  20:03

  中新网6月4日电 今日,女星李小冉发表微博,怒斥“无良记者”污蔑造谣,并称自己与鄢颇相恋时两人都是单身,否认自己曾插足鄢颇与梅婷的婚姻。

  在该微博声明中,李小冉语气激动,表示“我和鄢颇导演于2008年认识相恋。认识时我们都是单身,属于合法范畴。”同时她也抨击了鄢颇与“妙龄女子”吃饭的媒体报道,似是在为前男友撑腰,并称“到今天我们仍是朋友”。

  据悉,鄢颇与梅婷在2008年离婚,此后与李小冉相恋。2013年8月,李小冉宣布自己怀孕,并且打算与男友鄢颇在年底奉子成婚,但至今仍未实现。

  李小冉声明全文:

  姐真不是个能八面玲珑圆滑处世的人,背了那么多年无端的骂名,看到那些满嘴喷粪上蹿下跳所谓的“知情人”,敢问一句,中文您认不全,阿拉伯数字您爹妈没教你吗?2006-2008中间差着2年,730天。你们的意思是我穿越了730天做了你们口中的小三?!我和鄢颇导演于2008年认识相恋。认识时我们都是单身,属于合法范畴。到今天我们仍是朋友。那些无良的记者,麻烦你们不要拍到什么和“妙龄女子”吃饭就说是新恋情好不好?那是我们共同的好朋友,吃个饭送人家去机场再正常不过。一直选择沉默,可剧情被你们编的越来越狗血。以上文字无意为任何人洗白,只是还原给大家一个事实。恶意的人仍有理由选择继续污蔑造谣喷粪。举头三尺有神明,我依然选择相信这个世界是善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