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力推“权力清单”制度 清理撤并一些事业单位

27.03.2015  13:21

并督促市、县各部门严格履行,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

    漳州市将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清理,确保在6月底前市、县全部建立行政清单制度,并督促市、县各部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能,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

    这是导报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漳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行政审批砍掉三分一

    去年,全市组织开展三轮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70项、公共服务事项117项。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前置材料分别精简30.5%和28.1%。

    今年,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六个一律”要求,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到位,继续保持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同时,今年要重点推进“五个规范”和“五个统一”,即规范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口径和目录、统一审批项目编码管理、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窗口服务工作规则。

    收回空余编制852名

    去年,体制改革有新突破。市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进入批复阶段,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基本界定。继续清理职能消亡、弱化、萎缩和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撤销4家,收回空余编制852名。

    市级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革正式施行。

    整理出“权力清单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清理,确保6月底前市、县全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并督促市、县各部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能,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责任清单”。

    明确各部门该承担哪些职责,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清单落实责任,确保各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提供服务或政府有责任提供服务的事项列入公共事项清单公布,并规范办事流程,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探索“负面清单”。探索在古雷开发区和台商投资区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