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30.06.2015  12:15

  □ 李俊伟

  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昨天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清单所列的行政权力,主要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这份权力清单涉及44个部门共3847项,这就是这次职权清理以后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今后,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转、在阳光下运行,这对于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具有里程碑般的意义。

   公布清单目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权力清单是依法制定的。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的权力清单,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具体的权力实施主体及法律法规依据。今后,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行政服务,都要在依法公布的范围内进行,体现法治政府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要求。从根本意义上,权力清单是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权力进行界定,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解决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权力清单就是亮出政府权力“家底”。权力清单就是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以列表清单的形式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政府部门有哪些部门,政府部门管什么,管理依据是什么,管理方式是什么,都清清楚楚。

  权力清单也确定了部门职责。权力清单确定的事项,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职的行为,同时解决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中亮出了权力,实际上就是对权力的制约,部门今后行使权力就不能再任性,这就是对权力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