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铺兼售汽油被查处 起因只为方便过路人
20.03.2015 19:3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泉州3月20电(凌小冰 杨煜煌)20日,记者从泉州晋江市公安局获悉,52岁福建晋江林女士为了“方便”过路人,在自家经营的杂货铺卖起了散装汽油。19日,晋江内坑派出所在巡逻防控中发现林女士售散装汽油,对林女士给予行政拘留两日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内坑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柑市村菜市场附近时,发现一家杂货铺门口放置有3瓶用塑料瓶装好的散装汽油。杂货铺附近人来人往,这些汽油如果放置不当则可能发生火灾等事故,当即民警还对杂货铺进行了清查,在店内发现两桶约莫50L散装汽油。
“我之前有一次摩托车没油,推着摩托车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加油站。”杂货铺的店主林女士说,因为有过不方便的经历,她便想着在自家杂货铺里面卖散装汽油方便路人,却没想到犯了法。
据民警介绍,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正规渠道销售汽油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并且要配套非常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单位、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需提供相关证明,注明用途、数量等,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指定加油站购买。因为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林女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两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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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5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