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泉州市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30.11.2015 13:11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让车载流动摊贩无处遁形
今起至2016年2月28日,泉州市执法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早报讯 (记者 李心雨 通讯员 黄庆山)众所周知,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观瞻,也妨碍道路通行。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委、泉州市政府有关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着力强化机动车载货专项整治,为“两节”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今起至2016年2月28日,泉州市执法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也一同参加此次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在整治行动中,以市区各主干道、次干道、人行道、车站、市区各主要商场、市区各农贸市场、市区居住小区为重点,查处违法现象。重点整治小型货车、小型轿车、电动三轮摩托车载货占道经营行为。无牌无证、违反限行禁行、非法改装、违规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占道经营等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依法查扣违法违规车辆和经营工具。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专项整治行动后,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运行机制,坚持日常巡查,定期联合执法,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交警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促进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管理长效化,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市容卫生和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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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15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