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着力构建“三位一体"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16.06.2014  19:12
      去年以来,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紧紧围绕税收征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制度核心作用、科技支撑作用和文化基础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制度限权、流程控权、文化警权“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促进了源头预防腐败工作。《福建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简报》对我局的预防腐败工作予以了专期介绍。
      一、制度限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编织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权力的制度笼子,确保税收管理权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一是出台日常管理制度。 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工作规则》、《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以及经费、接待、会议、基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行政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248个岗位和业务风险点、39个两权重点风险事项和93个风险要点,提出322条岗位风险防控措施、122条两权重点事项防控措施,有效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完善权力规范运行机制。 制定《涉税业务工作规程》,大幅压缩涉税业务的流转层级和审批环节,将涉税业务精简为94个即办事项、73个审批事项以及19个依职权办理事项,建立即办事项现场办理,非即办事项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从业务的发起、受理到办结都按规定程序流转。印发《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修订7大类38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统一规范了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
      二、科技控权,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运用电子科技和网络手段,以税收执法节点权力风险排查为基础,税收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为主线,建立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日常税收征管、增值税、所得税、稽查等税收业务,设置风险事件数据采集、风险预警、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核查、廉政风险纪检处理、统计查询和系统维护7个功能模块,共涵盖l02个廉政风险点。该系统通过每天运算指标,自动推送预警信息,主动提示廉政风险,使一般纳税人未及时认定、未征税或少征税代开专票、未备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未按规定调整预缴税款等容易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的风险点,得到及时有效的监控和提示。同时出台《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建立事中、事后核查任务台账,按月分析通报系统产生的风险事件、预警情况及核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成绩。通过内控促廉信息管理系统,将监督制约触角延伸至基层税收执法岗位和业务环节,实行嵌入式风险防控,实现了税收执法全过程流程监控。
      三、文化警权,营造浓厚廉政氛围
      结合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建立网络廉政文化教育平台,该平台设有信息引廉、言以促廉、纪以保廉、榜以树廉、案以省廉等1 0个栏目,汇聚文字、图片、视频、动漫、书籍等各类反腐倡廉资料,将廉政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使干部在工作之余接受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同时,引入“痕迹管理”设计理念,建立在线学习和统计考核等功能模块,计算机服务器后台可自动进行数据统计,详细记录每个人学习浏览的时间、次数、范围,以及每次学习测试情况。通过网络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国税部门共同应用、学习考试同步记录、教育考核同步进行的廉政文化教育模式,有效增强了廉政文化的教育成效,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从政氛围。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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