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检察机关首例拟不起诉案公开审查

29.12.2014  15:54

  15日,浦城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对一起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的首次公开审查会。18日,浦城县检察院对该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一案,经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认为,2013年12月25日21时许,浦城县忠信镇村民张某,在陪其表哥徐某(持有猎枪证)打猎后到城关一音乐会所唱歌。徐某在几瓶酒下肚后,见服务生陈某在朋友唱歌期间进包厢搞卫生,影响其兴致遂踢了陈某。随后,陈某的亲戚赶到该会所与徐某进行理论时发生争执。张某见表哥人单力薄,怕寡不敌众,便从表哥车后备箱中拿出一把没有子弹的猎枪走进人群,企图打压对方气焰,徐某见张某拿出自己的枪支便立即制止。

  经检察机关审查及其他评议人员评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但因其本人知道该枪没有子弹,持枪时间较短,没有造成较大危害,且无前科,秉承治病救人的原则,建议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陈金英 邓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