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纪检监察机关四种方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

13.08.2014  19:43

  ●提倡并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真实情况

  ●不要同时向多个部门多头举报同一事件,不重复上访

  8月8日,全市纪委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媒体见面会召开。据悉,今年前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同比上升27.1%,较好地发挥了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

  据了解,当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开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就地来访举报四大信访举报方式,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市民可在所属辖区内选择登录莆田反腐倡廉网、仙游反腐倡廉网、荔城反腐倡廉网、城厢预防腐败网、涵江阳光网、秀屿纪检监察网,点击举报专栏,就可以信访举报。

  值得关注的是,区别于普通大信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受理的内容主要是以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为有效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成效,在信访举报中,提倡并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真实情况。凡属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反馈。需要提醒的是,举报人不要同时向多个部门多头举报同一事件,不重复上访,不去公众网络“海量”乱发帖子,否则可能导致泄密,给被举报人创造隐匿和毁灭证据的机会,加大查处难度。

  根据举报内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信访举报件。“分级负责”是指对于检举、控告和申诉问题,根据干部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层层负责。通俗讲,就是将举报转到有权直接处理的纪检监察组织办理。“归口办理”是指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以外的来信来访,根据来信来访人所属地区或信访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处理。我市各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普遍建立案件线索分析评估和排查筛选机制,发挥案源主渠道作用,为查办重要案件提供线索支持。(湄洲日报 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