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16.09.2014  18:31

2014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9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145万元。主要用于福建检察的外事交流,借鉴国外、境外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提升我省检察工作水平。

二、 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105.30万元,主要用于与高检院、各兄弟省院、各基层院及港澳台检察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预算安排6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项目

2014年预算数(万元)

合计

899.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145

2、公务接待费

105.30

3、公务用车费

649

其中:运行费

389

 购置经费

260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