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AEO本月起正式互认 闽企对欧贸易将更加便捷

04.11.2015  19:37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福关宣)昨日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中国-欧盟AEO互认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只要是经中国海关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在欧盟28个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均可以享受到与欧盟境内认证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的简称,AEO制度是国际海关组织倡导的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给予企业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的一项制度。中欧AEO互认实施后,中欧双方海关会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包括减少查验或与监管有关的风险评估等手续、安全贸易伙伴身份的承认、货物优先通关、贸易连续运行保障机制等。

  福州海关企业管理处介绍,我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已经签署了中新(加坡)、中韩、内地香港和中欧共4个AEO互认安排。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自享受中韩AEO互认便利以来,企业在韩入境货物通关时间大幅缩短,通关速度平均提高50%;在韩通关查验率降低,平均查验率由验证前的1.5%降到0.5%~1%。互认制度实施后,平均每季度订单增加13.14%,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欧盟是福建省第三大贸易伙伴,中欧AEO互认实施后,福建157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对欧贸易也将更加便捷。同时,福州海关提醒相关高级认证企业,向欧盟进出口货物时,要主动将AEO认证编码通报给欧盟进出口商,以便其在欧盟海关办理相应认证手续,顺利享受优惠。